根据《关于进一步严明网点现场服务纪律和管理要求的通知》通知精神,工行临汾分行认真贯彻落实支行行长投诉处理最终负责制,确保网点服务纪律落到实处,有效改善客户服务体验。
一、落实支行行长营业室现场坐班制。营业时间内网点一把手走出办公室,走进营业大堂,在大堂坐班值守,负责做好现场服务资源调配、客户疑难问题解答、员工不规范服务行为纠改、现场服务纠纷化解处理、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网点一把手外出时,指定网点一名负责人专职履行现场值守职责。
二、强化支行行长对投诉的尽责处理。对经过处理但客户仍不满意的投诉,支行行长指定一名支行行级管理人员督导处理;对重大投诉,支行行长亲自协调处理。
三、健全投诉处理跟踪制和报告制。支行行长加强对客户投诉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组织推动,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涵盖客户投诉受理、处理和管理等关键环节的工作机制,确保客户投诉受理渠道畅通、处理及时稳妥、管理严密有效。建立支行投诉处理跟踪制,强化对支行投诉处理过程的有效督导、处理结果的及时反馈以及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健全投诉报告机制,对不在本单位权限内的客户投诉要及时向上级行报告并做好后续跟踪处理。
四、严格追究支行行长对升级投诉的责任。支行行长对辖内投诉处理负有最终责任,应确保投诉解决在本支行,严禁充当投诉处理“二传手”“甩手掌柜”。对支行权限范围内的客户投诉如因处理不到位而升级到知名媒体、门户网站或银监会等监管机构并引发声誉风险的,严肃追究所涉支行行长的最终责任,视情节轻重予以扣减绩效等经济处罚、诫勉谈话和警告、记过、撤免职等行政处罚,并相应取消支行服务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