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连云港赣榆支行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案件风险管控能力。
一是明确业务检查责任制度,坚持“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各业务部门要制订检查计划并得到认真贯彻执行。
二是明确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对于监管、上级业务部门检查中发现问题,由业务部门履行监督和再监督职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是明确重要岗位员工管理制度,按照“上岗认证、在岗制衡、转岗鉴定、离职审查”的要求,加强重要岗位员工管理,实行严格的岗位制衡制度。
四是明确员工日常行为排查及随机抽查制度,根据需要,随机选取特定岗位员工对其从业行为和工作内外的风险事项进行全面排查。
五是案件防控工作联席会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案件查防工作专门会议,各营业网点和专业化经营机构的工作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六是明确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制度,教育员工自觉遵守从业各项禁止规定,在员工加入、上岗、转岗、职务提升的关键时点和在岗履职的重要时段,将职业操守、合规从业、风险防范和案例警示教育作为其培训的必修课。
七是明确案件防控责任制度,支行主要负责人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案件防控工作责任状》,逐级落实案件防控工作的目标任务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