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督和风险监测力度,促进廉政案件防范责任制有效落实,工行湖南郴州分行在全面总结2014年专业操作风险管理与监测的基础上,按照操作风险管理要求,认真制定2015年度操作风险管理计划,并落实“双线报送”上报备案,扎实推动年度案防工作,确保经营安全。
强化制度执行,进一步推进案防长效机制建设。一是严格遵守案件防范工作责任制规定,认真落实总行《关于建立和完善案件防范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加大绩效考核权重,坚持案防工作的动态管理,确定年度案件高发风险点和风险环节,提示全行消除案发隐患。从责任、教育、预警、防控、监督和奖惩六个方面进一步健全案件防范工作长效机制。二是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管理人员述职述廉、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促其纠正;运用信访谈话、函询等形式,对管理人员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一般性问题以及轻微违纪问题开展信访监督,促其检查、整改,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三是签订廉政、案防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管理责任,进一步健全“一把手”负总责, 分管领导各负其责, “一级管一级、一级带动一级”的工作机制。四是切实加强员工异常行为排查,继续督促和指导各支行(含城区二级支行)定期召开员工思想行为动态分析会,有效运用《员工思想行为分析系统》,掌握员工思想行为动态整体情况、关注和重点关注类员工、监控管理措施和教育帮助效果的“主动权”,实行管理“硬控制”。
强化廉洁自律,进一步深化廉政案防教育活动。一是加强廉洁从业教育,认真学习中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思想,切实提高教育的实效性。二是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加强支部学习教育监督,不断丰富和创新“三会一课”内容和形式,全年保证12次以上的集中学习,其中反腐倡廉理论学习不少于两次;坚持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教育活动,支行“一把手”要坚持上一次反腐倡廉党课制度,提高员工参与反腐倡廉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加强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巩固反对“四风”成果,增强管理人员责任、服务、民主、勤俭和自律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责任意识。四是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继续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肃查处管理人员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促进管理人员廉洁从业。五是抓好岗位案防教育,继续组织员工对《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14年版)》、《员工行为规范培训手册》和“三个案防管理制度”的再学习,采取通报案件查处情况、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对员工进行教育,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确保各项业务操作依法合规。
强化风险控制,进一步抓实内控案防风险点综合治理。一是抓实年度重要风险点防治工作,根据总行、省分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确定的年度重要风险点,认真制定风险点治理分工意见,由相关职能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利用《纪检监察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合规检查管理系统》和周期确定“内控案防风险点”等管理措施和办法,促使员工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加强对风险点的防控,进一步夯实全年案防工作基础。二是切实加强治理商业贿赂和源头治腐工作,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继续配合有关部门推动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加大民主监督力度,加强招投标、基建工程和网点装修改造等事项的廉政制度建设,严肃查处接受客户邀请出国(境)旅游等不正当交易行为及各类贿赂案件。三是切实加强信访和维稳管理,在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高度重视案防和维稳工作,认真落实值班、查库、员工行为动态排查等措施,认真分析信访工作动态,及时掌握信访信息,及时启动信访接待、值班和处置预案。进一步加大对损害员工利益行为的问责力度,促进队伍和谐稳定与各项业务稳健发展。四是认真组织案件防控工作落实,按照银行业监管机构要求,做好半年、年度案件防范总结工作,按时报送季度、半年、年度案件防范情况统计表,认真抓好2015年监管机构部署的各项案防工作和专项治理项目的落实。
强化岗位履职,进一步加强案防履职检查督导。一是加大案防日常管理考核力度,继续抓好非现场与现场考核工作,充分发挥内网纪检监察专栏作用,推动案防工作落实,做好年度廉政、案防工作现场考核评价。二是加强案防履职规范管理,落实管理人员定期案防履职情况报告,结合2014年省、市分行检查发现的各级管理人员案防履职报告存在问题,切实抓好定期履职报告的落实。三是加强廉政和案防工作督查,对支行开展廉政和案防工作部署情况和班子成员制度执行力情况进行督查。四是认真做好执法监察工作,及时印发2015年执法监察工作实施意见,组织专项执法监察,按时上报执法监察统计表,做好《执法监察工作管理系统》信息编录工作。五是加强案件防范分析会质量督导,组织专业部门年度参加一次县支行案防分析会,及时向市分行案件防范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参会情况和督查发现的问题,不断提升该行案防分析会质量和效果。(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