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积分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员工不断增强遵章守纪、合规操作的自觉性,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和案件的发生,日前,建行宿州市分行对原奖励积分实施细则进行了重新修订,制定出台正向激励积分实施方案,完善积分管理制度,发挥正向激励机制。
一是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效激励、向前台柜员倾斜的原则,对季度、年度内业务零差错、业务量考核前的柜员给予正向积分激励;
二是扩大正向积分激励范围,对在柜面业务知识技能竞赛活动中获奖的员工、在各项评先评优获得表彰的员工、信息调研和信息宣传作出突出成绩的员工、在神秘人季度服务暗访检查中得到满分的员工等给予正向积分激励;
三是完善申报审核程序,组织各部门按季开展正积分申报,发挥积分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职能,加强正积分激励的时效性和程序性管理;
四是强化正向激励积分结果的运用,对获得正积分的员工,按照相应标准奖励绩效工资,记入正积分台账,并作为员工年终考核、竞聘上岗、用工转制、选拔任用、评先选优时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员工积分累加计入所在机构,作为各机构年度案件防控考评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是加强积分通报管理。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前,将正积分情况作为积分通报的一项内容及时进行通报。
在强化正向积分激励管理的同时,该行还积极强化积分领导小组对积分管理工作的统筹推进,按月召开业务检查积分管理例会,落实“检查+整改+积分”的管理模式,强化违规积分管理,从严执纪,严肃问责,促进员工始终保持对规章制度的敬畏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