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成立七年来,邮储银行宜春市分行积极践行对市委市政府、金融监管机构及广大客户的承诺,致力于让金融服务“普之城乡,惠之于民”,努力在稳增长、惠民生、促和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中积极发挥“输血”、“造血”功能。
一是专注服务地方实体经济。该市分行相继开办了小额贷款、再就业贷款、小企业贷款、个人商务贷款等20余个贷款品种,积极探索金融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新模式,大力推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等融资试点模式,累计向宜春经济和社会发展注入资金超过120亿元。其中,累计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37.8亿元,为4.8万人解决了“融资难”;累计发放再就业贷款21.5亿元,为全市2.7万失业、就业困难人员及返乡农民工等自主创业提供了资金扶持;累计发放小企业贷款41.9亿元,为1万多个商户和小企业架设了“致富路”;累计投放住房类贷款16.5亿元,帮助近万名百姓实现了“安居梦”。
二是专注提供传统惠民服务。该市分行始终以“金融惠民生”为己任,不计收益低微,努力满足社保群体的特殊需求,不余遗力做好代发养老金、低保金等时间要求高、金额数量大、持续时间长的基础金融服务工作。成立7年来,累计代发养老保险金8.09亿元,共计52.96万人次;累计代发低保金4778万元,服务困难低保客户近万人次,为全市养老金、低保金发放对象提供了快捷便利的金融服务。同时,该市分行积极探索农村助农取款服务新渠道,不断健全普惠金融服务渠道。
三是专注培育阳光信贷文化。邮储银行“阳光信贷”包括“廉洁信贷”政策和“八不准”规定两大部分。该市分行严格落实信贷人员“八不准”和“十个严禁”的要求,严禁信贷人员向客户提出工作以外的任何要求、不准索取和收受客户任何宴请、礼金、礼物等,并让广大企业主对信贷过程参与监督,使得阳光信贷形象深入人心。
四是专注推进管理提质增效。自2008年3月成立以来,该市分行各项经营管理从无到有、从有到专、从专到精,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强化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优异成绩,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先后在多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宜春市金融支持经济发展贡献奖”、被市外汇管理局授予“宜春市A类外汇业务代理行”、市公安局授予“全市先进保卫集体”等荣誉称号,并在2014年先后被评为“省直机关第十届文明单位”、“市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