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国债业务不仅是增加中间业务收入的渠道,更是银行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展示服务能力的重要途径。工行临汾分行提升服务水平,巩固市场地位,做好国债代理。
一、有对外公示。根据总行发行文件中附带的宣传材料制作发行公示,将公示材料、财政部官网发布的当期发行公告等一并张贴在营业厅显著位置。同时在营业厅显著位置张贴、摆放财政部印发的储蓄国债宣传海报、折页等宣传材料,方便客户了解、掌握储蓄国债基本知识。
二、有明显标识。通过室内、室外的电子显示设备宣传明示,合理安排每次滚动宣传显示内容的时间间隔,设备管理部门和信息科技部门及时做好相关维护工作。
三、有专题传达。通过网点例会、晨会等形式对储蓄国债发行规定及当期储蓄国债信息提早进行专题传达,确保服务人员准确掌握发行信息,熟知并落实有关规定。
四、有合理调配。提前做好营业时间、临柜人员及营业柜台的调配工作,合理安排发行首日营业时间,优先安排储蓄国债代理业务操作熟练的人员临柜,确保支行服务人员及柜台数量充足。
五、有咨询人员。该行在储蓄国债发行期内配备专职咨询人员,负责客户咨询解答和服务指导工作,网点柜员协助做好客户咨询认购,保障发行秩序。
六、有应急准备。该行在国债发行期间保持营业厅良好的秩序,做好客户服务,做好应急准备工作,避免投诉及舆情事件发生;遇到机器、程序或线路故障时,及时向市分行反映,同时做好客户解释工作。
七、做到六不得。不得向储蓄国债认购客户主动推荐改投理财、保险、基金等其他产品;不得将储蓄国债发行作为揽存手段或与其他产品捆绑销售;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特定投资者(包括VIP客户)优先销售;不得向机构投资者销售;不得提前预约销售;不得在未确定发售完毕前明确告知客户已销售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