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工行临汾分行认真贯彻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办法》、《案件问责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等案防新规,加大了对案件风险事件的考核权重,并将其与单位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一、该行调整案件考核指标,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全面评估各行的案防工作,加大对案件风险事件的考核权重,重点对一把手和纪委书记个人的年度绩效挂钩。
二、该行进一步严肃纪律,采取措施,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屡教不改、屡查屡犯的管理人员和员工,严格按照《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惩戒办法,从严从重进行责任追究,加大惩处和震慑力度。
三、该行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对故意违规放贷造成重大风险和案件的直接责任人,一律开除;对直接参与或指使违规放贷的高级管理人员,一律撤职;对参与违规放贷的其他有关人员也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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