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工行宿迁分行依照总省行关于加强《国内保理融资业务风险管理》的相关要求,突出落实三项举措,努力抓好国内保理业务风险管理,杜绝虚假国内保理业务风险的产生,有效维护信贷资产安全。
一、加强准入环节控制。要求经办人员在办理国内保理业务时,加强贸易背景真实性核查,重点核实购货方在我行是否有融资;购货方与销货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要求融资单位提供能证明购销双方贸易背景的证明材料、付款记录,包括办理保理业务的购销合同、发票影像资料,以及购销双方近一年账户交易记录等,对涉嫌虚假贸易的客户,通过与付款方直接确认等方式进行核查。对发现贸易背景虚假不实的,及时下发整改通知,迅速及时收回客户存量国内保理融资。
二、加强保理专户管理。要求经办人员在为企业办理国内保理业务时同时开立国内保理业务专户,加强客户货款回笼监管,认真核查有无基本户做专户、回款控制难、是否存在付款人受集团统一收支控制等问题。对存在未设专户、使用基本账户作为专户、专户挂接网银且开通对外支付功能等专户管理不规范问题的,当即进行业务整改。对整改存在困难的融资企业,通过调整融资产品类型满足客户合理融资需求,对客户存量国内保理融资到期及时收回,难以全部收回的逐步压缩。对因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而无法在同一机构开设国内保理专户,又确需在该机构办理国内保理业务的,确保对回款资金的有效控制,并由经办行行长作为风险第一责任人。
三、完善风险客户管控机制。对购销双方偿付能力均存在问题的严重风险客户,尽快收回全部国内保理融资,对全部收回确有困难的,及时追加担保并制定明确压降计划,逐步压缩退出;对因购货方偿付能力不足被列为中等风险的客户,不再办理以该购货方为交易对手的国内保理融资,存量融资逐步压缩;对因销货方信用风险水平较高被列为中等风险的客户,在风险因素消除前停止新增国内保理融资,存量融资逐步压缩;对一般风险的客户,加强对客户在我行日常结算交易的监控,审慎办理新增业务,同时根据风险变化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有效控制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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