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银企资金安全,防范账户管理风险,工行忻州分行要求各支行四季度从以下十个方面加强银企对账资料的规范与合规。
1、提高对账单回收时效性。邮寄对账单、网银点击在当季前完成。面对面对账单在当月完成。
2、纸质对账单回回执上交要及时。邮寄对账单季末结束后一星期之内、面对面对账单本月结束,下月初交回账务管理中心。
3、保证对账单回执的真实性。对于系统未验印的对账单回执,为了保证客户印鉴的真实,一定要与预留印鉴折角核对。(省行要求上报未验印影像对账单)系统验印的手工辅助环节,一定要核对正确提交。
4、对账单要素要齐全。对账单要加盖对账员章、验印章、主管章(营业主管或分管行长),按防伪码大小顺序(后四位)编号。在左侧装订成册。
5、防控未达账项风险。当企业与我行账务核对不一致时,对账人员要采用企业未达账务明细表与我行发生额明细表逐笔进行勾对,在系统未达款项录入,显示“平”提交。并加盖单位的预留印章。
6、补制的对账单作废了必须附在原对账单后面。不许丢失。
7、销户的对账单把3009交易销户凭证作为对账单附件,录入对账结果视同已对账。
8、对账单回收日期一年以内未发生业务将历史明细附在对账单后视同可以录入对账结果,视同已对账。
9、变更预留印鉴名称的对账单造成对账单账户名称与预留印鉴不符的对账回执将变更证明附在对账单后。
10、对于户名与印鉴名称不符的对账单必须注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