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忻州建行纪委书记陈庆鹏主持召开纪委会议,组织学习总行《贯彻落实“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实施意见》(建党发【2014】12号),全体纪委委员参加了会议。
通过学习,使全体纪委委员明确了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制约和监督内容:一是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二是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和责任追究机制;三是是否对领导人员履行经营管理职责进行效能监察,是否对领导干部离职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二、明确了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以及责任追究的内容:一是党委谋划部署之责;二是党委教育管理之责;三是党委检查考核之责、领导保障之责;四是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三、明确了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监督责任的内容:一是纪委执纪查处之责、监督问责之责、教育警示之责;二是推进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三是纪委书记向上级行纪委报告同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及廉洁从业情况。
四、明确了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力度:一是强调了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定期报告制度;二是加大了上级纪委对下纪委的考核;三是明确了纪委书记(含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四是明确了“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
五、明确了巡视工作是纪委转变职能后主要工作:一是巡视工作坚持“三个不固定”原则灵活机动安排巡视任务;二是实现纪检监察和巡视工作全覆盖,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六、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一是通过制定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对重点领域和部位进行有效约束;二是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任职回避方面的制度;三是完善防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自身影响力谋取私利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