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个人理财产品的营销管理,切实保护客户利益,维护支行声誉,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和总行《个人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工行临汾尧都支行严格按照授权销售理财产品。
一、禁止线下销售。该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系统为全行个人客户统一办理各类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系统。禁止违规宣传。该行通过电话、传真、短信、邮件等方式开展理财产品宣传时,如客户明确表示不同意,则不再通过此种方式向客户开展宣传。不将理财产品作为存款进行宣传销售,不将理财产品与存款进行强制性搭配销售售。
二、禁止无资格销售。理财产品销售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或资质要求,禁止无证上岗。
三、禁止不当销售。禁止向未经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的客户销售产品,禁止向客户推荐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理财产品,禁止违规对客户做出盈亏承诺,或与客户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约定利益分成或亏损分担。
四、禁止代签文件。禁止代替客户抄录有关风险提示确认语句,禁止代替客户在有关销售文本等产品文件上签名。
五、禁止夸大推介。在未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禁止使用“业绩优良”、“名列前茅”、“位居前列”、“最有价值”、“首只”、“最大”、“最好”、“最强”、“唯一”等夸大过往业绩的表述。对于非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严禁做出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对于市场风险较大的理财产品,销售人员不得向无投资经验或无股票、基金等相关交易经验的客户推介或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