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的“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检查工作”,由于外管制度的调整提前到来,今后年度执规考核考评工作期限为上年度的10月1日至当年的9月30日。为此,根据外管局的相关文件要求及省行国际业务部的工作安排,支行业务部门迅速行动、积极部署,顺利通过年度考核验收工作。但是在迎接检查的整个过程中,仍然发现了不少问题。现将问题通报如下:
1.外汇业务档案资料整理归档不及时、外汇台账登记不完整。根据支行的要求,每笔外汇业务资料要在日终后整理到位,按月或按季进行装订归档。
2.国际收支申报不规范,迟报、漏报现象屡有发生,交易编码选择错误、交易附言录入不规范。外汇经办岗必须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国际收支申报操作规程的通知》(建湘函〔2014〕410号)的文件要求,做好对公对私的国际收支申报工作。
3.每笔业务办理前未进行相关规定动作的操作,如货物贸易项下的收付汇前,必须进“货物贸易监测系统”进行分类核查,仅为A类客户直接办理收付汇;资金本结汇、收付汇前要在客户的支付凭证(发票、合同或报关单)上进行批注。
4.检查还发现以下现象,一是为非货物贸易名录内企业直接办理境外付汇;二是为客户办理超年度限额结汇。其中后者被外管局非现场核查发现。
上述问题的存在,说明我行落实外汇业务“双基”长效管理机制不够到位,外汇执规操作亟待加强。鉴于此,一方面支行将每笔错误案例整理下发基层行,组织相关外汇经办人员学习,举一反三,杜绝同类问题再犯;另一方面支行也将加强业务指导,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相关文件,切实提高我行外汇柜面操作人员的外汇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