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客户办理开户、签约产品、变更账户、挂失、印鉴更换等业务都需要使用到公章。对于签约电子产品及产品的变更事项,经办人员往往要求客户加盖公章后,没有认真核对该公章是否为原预留在我行开户和印鉴卡背面的公章。部分客户一直存在两个公章,或拿错或丢失。部分客户丢失后重新刻制公章未到银行进行变更。同时也不排除部分客户存在有意咋骗行为。
为有效控制风险,防范因公章不符造成的操作风险,建行长沙四方坪支行自10月份开始着重开展对公章核验的检查,同时强调:
1、柜员保管的公章自负其责,非本行和本人经办的业务、打印的资料不能随意加盖本人保管的公章。
2、涉及到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如电子产品签约、印鉴变更、单位事项变更,必须通过用系统自动验印。
系统自动验印不通过的公章,必须由单位出示有关证明,说明其公章不符的原因,变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对于比较特殊的业务,如挂失、账户变更,经办人员会相当仔细地核对原公章,出使用设备以外,对于那些使用久远的、已变形的公章,除了反复地折角验印,还要求客户提供:刻制公章的备案证明,单位情况说明,登报启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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