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行长沙兴湘支行下发对一批员工轻微违规从严惩处的决定,给部分头脑糊涂、风险意识涣散的员工一拳猛击,在全行引起强烈震动,尽管部分员工在处罚发布之后,产生了一定的思想情绪,但在事实和制度面前,不得不表示接受,也经历了一场心灵的洗礼,会计营运条线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从这一事件当中,全条线也明白了一些事理,有利于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的建设,牵头部门如何做到这一点呢?
一是不怕得罪人。风险防控干的就是得罪人的事情。牵头部门达成共识,不得罪部分员工,就要得罪全行员工;不得罪犯错误的员工,就要得罪优秀员工;不得罪员工,就要得罪家人、得罪领导、得罪组织。无论怎样行事,反正要得罪人,不如按制度办事,该得罪谁就得罪谁。不然,该得罪的不得罪,不该得罪的反而得罪了,证明自己履职不到位。大家思想上没有障碍,操作起来就简单多了。
二是把事实搞清。处罚人第一要事实清楚,不能有任何错误,要把处罚依据办成铁案,不能有丝毫反驳的余地。正是在这一严格要求下,所有处罚事实准确,时间、地点、人证、物证齐全。处罚决定下发后,个别员工提出事实异议,经再次排查,没有事实上的错误。对于定性的措辞,也是反复斟酌,达到既不歪曲事实本身,也不拔高性质严重程度。
三是请领导把关。处罚决定起草前,牵头部门反复向领导汇报,说明处罚的缘由、目的和要达到的效果,取得领导的理解、支持。由于处罚事实清楚、对全行双基工作有利,行领导一致坚决赞同,为牵头部门第一时间将处罚执行到位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是做好善后工作。处罚决定下发后,立即组织营运主管学习,要求营运主管传达到位,并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把支行以处罚教育人、警醒人的初衷传达到每个员工特别是新员工。同时要求每个网点也敢于制定制度、执行制度,不要让制度成为纸老虎。另外,对部门处罚严重的员工单独进行回访、面对面沟通,解除其思想包袱,促其立即认识并改正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