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三个季度,郴州分行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报送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排查情况的通知》和省分行《关于做好案件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认真抓好案件分析排查责任分工,组织计划立项进场检查,有力推动了案件风险排查按季度组织实施到位。
强化对案件风险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该行结合实际,印发了《关于开展案件风险排查的通知》(工银郴办发[2014]77号),要求支行、各专业部门充分认识开展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对提升该行内控案防水平、保障业务安全稳健运行的重要意义,将排查作为案件防控的基础性工作抓实抓细,及时发现案件风险和案件查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成立由行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案件风险排查领导小组,设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监察室,负责协调全辖机构开展信贷类业务、票据类业务、跨业合作类业务、柜台与会计结算业务、员工异常行为和其他类等风险排查,并落实排查相关资料的汇总和报送。
强化案件风险排查工作的责任分工,该行对银监会、总行和省分行提示的六大类案件风险排查项目进行了责任分工,明确了各个案件风险排查的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信贷类业务”风险排查由信贷管理部牵头,公司业务部和个贷中心协办;“票据类业务”风险排查由财务会计部牵头,信贷管理部协办;“跨业合作类业务”风险排查由个人金融业务部牵头,结算与现金管理部协办;“柜台、会计结算业务”风险排查由运行管理部牵头,个人金融业务部、结算与现金管理部、电子银行部等协办;“员工异常行为”风险排查由监察室牵头,支行、各专业部门协办;“其他类”风险排查由支行、各专业部门组织实施。要求各牵头部门按上级行季度排查立项安排,认真制定排查方案并组织进场检查,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化解;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整改;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要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对排查发现的严重违规违纪问题或案件线索,要及时上报并做好舆情控制工作。
强化案件风险排查工作措施落实,为切实加强案件风险排查工作,保证排查立项定期组织实施到位和相关资料的及时汇总,该行要求牵头部门明确人员对口负责,每季末25日前做好当期立项内容的排查情况报告和排查情况汇总表等报送工作,严格按照排查工作总体安排、排查业务领域内容和工作进展、发现问题及原因分析、采取措施和列举案例等格式,将当期开展案件风险排查情况认真总结,据实报告。前三个季度,该行共完成立项排查18个,其中上级行立项12个、市分行立项6个,排查发现各类问题44个,排查立项完成率100%,问题整改率100%,各期排查情况报告坚持“双向报送”,做到了“先内后外”、“先审后报”,报告合格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