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面对内外部复杂的经济形势,日渐趋紧的社会资金面,理财投资风险剧增的不良环境,工商银行晋城分行认真贯彻落实总行个人理财业务销售管理制度规定,强化风险管理,确保个人理财业务健康持续发展。
一、认真履行客户告知义务。在营销理财产品时,明确告知客户通过我行营业网点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终端等渠道办理理财产品的购买、赎回等业务。同时告知,各类理财公司、投资顾问公司向客户推荐的理财产品均非我行产品,我行不对相关产品承担任何责任,客户应充分评估、审慎投资。
二、严格产品人员准入管理。网点办理个人理财业务必须在总行、分行批准的范围内办理。理财产品销售人员必须具备理财业务销售从业资格,严禁超越授权销售产品。
三、加强客户风险评估管理。客户首次到我行购买理财产品,客户经理必须在营业网点通过营销系统对其当面进行风险评估,并由客户签字确认相应评估结果。
四、加强系统管理。要求个人理财产品销售必须通过总行开发的理财产品销售管理系统进行办理,严禁各网点通过手工方式销售各类产品。
五、全面开展风险提示。客户经理在向客户营销理财产品时,必须充分、全面提示产品风险,根据客户风险等级向客户推介、销售与其风险属性相匹配的理财产品。个人理财业务坚持客户本人办理,由客户本人抄录风险提示并签字确认。
六、规范业务办理流程。网点销售理财产品时要确保所有协议书、产品说明书及客户风险评估表内容填写、打印完整,签字真实、齐全,业务资料随网点会计凭证一同保管。严禁客户经理擅自保管客户签字的理财业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