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工行湖南岳阳分行认真贯彻落实总行省分行关于执法监察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加强对全辖依法合规经营行为的执法监督,坚持严肃执纪,执法必严,对违规违纪行为对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开展财务制度执行情况执法监察,主要检查会议费、招待费、修理费、福利费、车船使用费以及专项费用使用情况,把人力资源使用情况,特别是员工绩效分配及专项奖励费用发放情况作为检查重点,严查二次分配等损害员工利益的行为,切实增强了各项财务费用支出的合规性,规范权力运行,全力维护员工权益。
开展招标、集中采购等财审会审议项目的执法监察,主要检查是否严格贯彻执行财审会工作实施细则,对达到财审会审议标准的项目,是否提交财审会审议,是否有化整为零,随意拆分项目行为;是否对报审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论证;是否加强对项目执行的管理监督,项目执行过程中内容发生变化或执行金额预算越过审批金额的是否按规定程序重新报财审会审批,是否有先执行后补报行为;财审会审议通过的项目涉及集中采购的,是否由集中采购部门按照集中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在财审会确定的项目和资金预算额度内实施集中采购。
开展效能执法监察,主要检查各支行四个方面的能力。即:经营能力、内部资源配置能力、执行能力、行为能力。经营能力:重点考核盈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发展能力,对利润、新增存款和中间业务收入从人均、贡献度、增长率、同业排名及计划完成率等角度进行分析;内部资源配置能力:主要考核对被监察行人、财、物等资源的支配情况。执行能力:主要从工作时效、任务分配、落实跟进、负面反馈四个方面进行考核。行为能力:主要考核被监察行管理者的全局观念、进取意识、制度判断、组织协调、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开展执行法规、金融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等情况的执法监察,主要检查各行各部门贯彻落实执行各项金融方针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办事效率等内容。开展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及重点情况的执法监察,主要检查群众反映强烈,制度难以得到落实又长期得不到治理的支行和部门,如信贷制度、信用卡制度执行情况和网点招标装修制度执行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