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促使工行特色文化和核心价值理念落地生根,工行景德镇分行在全行员工中开展了第一届“感动景德镇工行”员工评选活动。
明确指导思想。该行以总、省行提出的“人民满意银行建设年”为主题,结合省行近期开展的第二届“感动江西工行”员工评选活动要求,充分挖掘发生在自身身边的先进典型和感人故事,大力弘扬景德镇分行特色文化和员工精神风貌,传播正能量。
坚持三项原则。一是公开公正原则。要求评选过程做到严谨规范、公开透明,注重对参评对象的全方位考察,评选出事迹感人、民意基础好、示范作用强、员工认同度高的员工,确保评选出的先进人物可敬、可信、可鉴、可学,增强活动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二是面向员工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和全员参与,将开展评选推荐活动变为员工自我教育、自我激励的过程,让广大员工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三是注重实效原则。充分发挥评选表彰活动的激励作用,引导员工在为我行创造价值、为家庭营造温馨、为他人奉献爱心、为社会贡献力量的过程中弘扬先进文化,提升精神境界。
确定资格条件。一是员工的经历或行为,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工行优秀文化,具有较强的感染力,能够引发员工的情感共鸣。二是员工在工作、生活中的表现感人至深,展示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体现了社会价值取向和时代精神。三是秉承工行“工于至诚、行以致远”价值理念,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意识,在平凡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赢得员工、客户和社会的广泛赞誉。同时,要求推荐人选向一线员工和优秀团队管理人员倾斜,向优秀青年员工和成功转型的中年员工倾斜,并具备以下特点:如为管理岗人员,须在员工中有较高威信,在团队中起到价值引领作用,团队氛围和谐,能够出色完成分管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市行考核中位于前列;如为非管理岗位人员,须素质能力较强,部门及群众认可度较高,积极探索工作方式方法创新,促进工作成效上有新突破、工作水平上有新提高。
精心组织部署。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市分行第一届“感动景德镇工行”员工评选委员会,由分行主要领导为主任、其他行领导为副主任和党委部门及财务会计部、内控合规部、系统团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宣传部),承担评选活动的各项日常工作。二是组织推荐。该行采取以党(总)支部为单位方式进行推荐,在推荐过程中,若无合适推荐人选须书面报告市行评选委员会,各单位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超名额推荐。三是筛选评审。根据各党(总)支部推荐人选名单及先进事迹,经组织初审后,按照1:2的比例研究产生20名“感动景德镇工行”员工正式候选人。四是投票海选。该行在《景德镇网讯》开设“第一届‘感动景德镇工行’员工评选活动”专栏,集中刊登20位正式候选对象名单及主要事迹资料进行投票海选。五是公示确定。该行党委根据推选和公示结果,研究确定10名第一届“感动景德镇工行”员工,并从中产生2名“感动江西工行”员工推荐人选报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