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创造安全和谐的金融环境,近日,工行泰安分行根据银监会和总省行有关要求,就组织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作出部署安排,并制定《泰安分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抓好推动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分行成立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领导小组,由行长任组长,分管行长任副组长,内控合规、纪检监察、办公室、人力资源、运行管理、个人金融、公司业务、信贷管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内控合规部。各支行也要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专项排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严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确保专项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行各部门要通过网讯、宣讲、专题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员工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银监会等部门出台的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及行内有关规章制度和文件,深入剖析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的非法集资类典型案例。要告知员工总行已设立“非法集资排查/内控合规/总行/ICBC”邮箱,专门接收员工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要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将严禁参与非法集资的“制度红线”传达给每一名员工,增强员工的风险意识和合规意识,使员工深刻认识参与非法集资行为的严重危害,积极参与排查活动,主动检举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落实问题整改。各行各部门要及时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个进行分析,并“一对一”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妥善处理相关事项,限期整改,整改措施必须落实到相应机构、相关人员。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风险或案件线索,要及时向分行报告,并根据相关事项不同性质分类妥善处置,有效控制资金和声誉风险。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组织不力,在排查过程中走过场,应排查而未排查、应发现而未发现,仍发生辖内员工因参与非法集资等活动引发案件和风险事件的,分行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严追究各支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