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行泰安分行根据泰安银监分局和总省行部署要求,精心组织,精心安排,认真开展案防工作评估。
一、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行实际,成立了以党委书记、行长为组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各部室总经理(主任)为成员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案件防范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承担案防工作评估职责。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室,分行由纪委书记负责,监察室具体组织协调评估工作。
二、制定评估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估办法》和总省行要求,明确了《案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制定了自我评估方案,明确了评估部门职责,覆盖了案防工作组织、制度及质量控制、案防工作执行、监督与检查、考核与问责等全部内容,涉及到纪委监察室、内控合规部、人力资源部(教育部)、运行管理部、信息科技部和保卫科等部门。
三、认真组织评估。评估小组调阅各类文件、制度办法、检查资料和通报、会议记录等,查找内控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加强整改,案防工作评估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做好内控案防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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