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行案件防控工作要求,做到规范经营、规范管理、规范核算、规范操作,确保员工合规意识显著提高,确保全行持续实现“无重大违规、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案件”的“三无”目标,建行常德分行财务会计部结合本部门实际工作要求,在全行范围内开展了一次集中采购管理自查。
一、学习文件,理清思路
在检查工作开始前,我部门认真学习了总行《关于开展集中采购审计整改专项活动的通知》(建购〔2014〕5号),省行《转发总行开展集中采购审计整改专项活动的通知》(建湘财〔2014〕25号)和总行《关于开展集中采购合同执行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建购〔2013〕180号),省行《关于开展集中采购合同执行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建湘财〔2014〕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以及13家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审计情况报告典型案例分析,列出我们可能存在的漏洞与不足,理清了我们集中采购检查工作的开展思路与自查方向。
二、加强检查,总结不足
我行成立了专项集中采购自查和以财会、主要需求(管理)部门及法律部门的业务骨干为成员的自查实施小组,主要从以下方面开展检查工作:
(一) 我行补充制定了集中采购管理相关的实施细则,在岗
位管理、供应商选取、评委履职、采购组织、合同签订与执行等方面,严格按采购办法要求执行。分别设立供应商管理岗、采购管理岗、合同管理岗并配备相关人员。供应商管理岗、合同执行管理岗与采购谈判岗有效分离无混岗操作。
(二) 检查台账、严审合同执行情况:我们对过去一年的集中采购台账进行检查,采购签订的合同均按规定由法律部门审查。无化整为零、超授权、超范围采购的问题。我们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验收手续,验收工作不流于形式,特别是网点改造验收,对不符合我行要求的地方坚决予以返工至到合格才验收。需要由外部监管机构组织验收的,积极督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如室内环境检测、110报警系统、消防等。需求部门将验收情况报送采购部门。验收单等书面证明文件中验收内容及意见记录完整。在合同提请财务付款时相关支行和需求部门都在付款凭证上审核签字确认。无提前付款、多付款、收款单位及付款方式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情况。
(三) 通过检查发现集中采购合同执行管理严格按上级行要求抓细不足,今后要求相关管理部门在合同执行管理中各环节的工作要落到实处。特别要加大合同执行检查力度,建立合同执行检查工作长效机制。
“双基”管理是个长期不间断的过程,不能仅仅靠一次两次的突击检查来促进员工合规意识的提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部门将继续完善集中采购相关制度与管理办法,加强日常监督与管理,巩固我行“双基”管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