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工商银行扬州分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在征信工作中想客户所想、急客户所急,既严格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要求规范操作流程,更注重加强征信管理,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信用权益。
一、加强征信管理,严防客户信息外泄。该行在受理审核个人贷款、贷记卡和准贷记卡等业务申请及个人贷款贷后管理时均需查询申请人的个人信用报告。期间,该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信息主体的权益,严格落实征信业务查询人员的上岗资格。目前该行所有从业人员均持有人行颁发的征信业务资格证书,要求他们在查询个人和使用信用报告前,必须取得信息主体的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在查询和使用法人客户信息前,必须取得客户书面签章的《客户信息查询和使用通知书》,对查询打印出的信用报告入档管理,有效地防止了客户信息外泄。
二、完善服务细节,维护金融消费者信用权益。一是针对信息采集过程中可能出现客户信息过时、错误及遗漏等情况,及时安排专人全程跟踪客户异议申请的进展情况,在规定的20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回复当事人,对确认有误的信息及时进行更正;对无差错的信息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消除当事人的疑虑;二是在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时,事先通过短信形式告知信息主体本人;三是注重金融消费者享有权利宣传,提醒个人客户每年有两次免费向征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扬州市中心支行)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对有不良信息的金融消费者,从消除不良行为开始5年后可清除不良信息。
该行同时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注意把握以下几种有可能对信用报告产生负面影响的要素:一是客户在借贷、赊购、担保、租赁、保险、使用信用卡等活动中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信息;二是客户的行政处罚信息;三是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客户履行义务以及强制执行的信息;四是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不良信息。通过银行和广大消费者的良好互动,切实维护好金融消费者的信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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