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界
首 页 | 业界动态 | 银行培训 | 资格认证 | 在线学习 | 政策法规 | 银行理财 | 专家观点 | 品牌中小银行 | 中小企业金融服务
城商行 | 农村金融 | 全国股份制银行 | 外资银行 | 分支行动态 | 贷款通道 | 银行会客厅 | 银企对接 | 企业融资 | 信用查询
信用卡 | 银行股票 | 论文集锦 | 焦点人物 | 机构分析 | 贷款产品 | 媒体视觉 | 行业会议 | 人才市场 | 休闲BANK | 银行社区
搜索: 高级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分支行动态

湛江工行推出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业务

时间:2014-03-12 16:24:40  来源:银行界网  供稿单位:湛江工行  作者:王朝德 郑木兰

    2014年3月10日,工行湛江分行成功与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湛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委托协议书》,标志着该行正式推出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业务。该项业务在湛江市下调公积金贷款额度、房价偏高的背景下成功推出,更好满足市民对民生领域金融业务的需求。

    据了解,湛江工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政策性住房资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运用信贷资金向同一借款申请人共同发放的,用于辖区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是政策性和商业性贷款的组合总称。

    该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的贷款人应为同一人,两笔贷款的用途均用于购买同一套住房。组合贷款需先由湛江市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公积金贷款后,再提交湛江工行根据购房款不足部分审批商业性贷款。

    据悉,只要是持有湛江户口(非湛江户口但在湛江交税或社保累计满一年的也可)的、在本市辖区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同时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均可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业务。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央行二季度货币政策执·坚决防止影子银行死灰
·监管层密集发声 金融防·银保监会:当前中小银
·地方金融监管加速构筑·银保监会:超1.8万亿元
·央行将多举措推动应收·央行下调再贷款再贴现

图片新闻

央行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货币政策传导效率明显提高
一季度,人民币各项存款增加
银行保险机构支持实体经济效果显现

热门点击

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情况图
2020年4月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份额

在线调查

2020年您对哪家全国股份制银行服务最满意?
  •  中国农业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
  •  中国银行
  •  交通银行
  •  中国邮储银行
  •  中国光大银行
  •  中信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
  •  兴业银行
  •  招商银行
  •  华夏银行
  •  广东发展银行
  •  平安银行
  •  浦发银行
  •  浙商银行
  •  渤海银行
  •  恒丰银行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 服务内容 | 联系我们 | 加盟合作 | 免责条款 | 招贤纳士

Copyright © 2002-2011, tbank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中联银信(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站法律顾问:北京贝邦律师事务所 姜波

版权所有:银行界 京ICP备10000166号

京公网安备1101140009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