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征信管理,杜绝违规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现象,切实履行客户信息安全管理职责,工行湖南嘉禾支行重视征信业务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该行充分认识征信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站在既规范银行在信息提供和使用方面的责任,也有助于提升征信行业服务水平的高度,重视征信业务工作。
二、加强业务培训。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征信管理法规、制度、办法、操作流程。支行在进行集中组织学习的基础上,还将《关于严禁违规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通知》(工银郴办发[2014]34号)、《征信业管理条例》、《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3号)、《关于规范个人贷款客户征信授权的通知(工银信管(2013)203号)》、《关于完善对公信贷业务个人金融信用信息查询与使用的通知》(工银办发〔2014〕9号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的通知》(工银办[2013]400号)等文件通过邮件下发网点,认真组织学习。
三、规范征信查询。一是对外提供信息前必须取得客户授权。确保各类信贷业务办理完成前,以业务申请书、借款合同、合约、协议等格式条款方式取得客户授权,同意向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相关信息。二是查询征信信息要事先获得客户书面授权。严格按照总行确定的客户授权要求开展征信信息查询前授权工作。客户授权书填写信息要齐全,并妥善保存。三是合规查询使用征信信息。严格遵守“约法三章”,即:严禁无客户授权查询,严禁无本单位业务查询,严禁无职权、超职权查询。要合理使用征信信息,征信信息查询结果属于商业秘密,不得向行内无关人员、客户及行外人员提供。在审批客户新增授信申请时,可在受理客户业务申请材料后、最终放款或发卡前各查询1次;对已结清或销户的客户,不得以“贷后管理”为由查询其信用报告。四是切实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为客户办理业务时,要全面、完整、准确的向客户介绍相关业务特点和风险情况等关键事项,维护客户知情权。五是要积极清理可能引发征信异议的业务隐患问题,主动从源头消除问题隐患,确保信贷及征信记录准确反映客户真实的业务情况。六是要提升数据质量。征信数据来自于行内信贷及信用卡业务系统。
四、加强安全管理。一是要加强用户管理,做好征信系统用户密码的保护。征信系统用户要专人专用、专人负责。设定登录密码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更新本人登录密码,避免密码被他人盗用;二是对查询所得的客户信用报告要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严禁为第三方,包括业务合作伙伴代查或直接提供客户信用报告。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制度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教育。要重视现有制度、办法、条例的学习,加强员工、特别是新入行员工的安全教育,用制度来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