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迎来了长沙2014年的第一场大雪,恶劣的天气似乎一点也没有减少人们前来远大路办理业务的热情。
“请A034号到3号柜台办理业务”。3号柜台呼叫到了一位办理异地银行卡挂失的业务李女士,同行的还有一位男士。因为办理异地卡挂失业务的并不多,3号柜的小威叫我帮她确认了一下。我告诉她异地卡可以办理挂失但是只能在挂失后结清销户。小威把我的话转告给了李女士,还没等李女士回答旁边的这位男士便说到:“行,这要能把钱取出怎么样都行”。小威先让李女士对挂失的两个账户进行了密码验证,没等李女士按密码,她旁边的男士又说到:“密码已经不记得了,一起挂失吧。”李女士似乎要说些什么又欲言又止的,我下意识的要李女士再认真的回想一下密码。这时她才告诉了我们实情,其实她身份证丢失过,这两张卡并不是她本人去办理,这两个账户是犯罪份子进行诈骗所开立的户头。这时这位男士又说到:“有一个账户中的8000多元就是诈骗我所得,你们挂失结清把钱退给我就行了。”原来这位看似“心急”的男士是一位受害者,这时心里的谜团才渐渐解开。我要小威查询了一下这两个账户,其中1张卡上有8000多,1张卡上有10万多。这位男士指着其中一张卡说到:“对,这张卡上的8000多元就是我汇过去的,你们马上取给我就完了。”我又叫小威查询了一下这张卡的交易明细,发现汇款的并不止这一位受害者,于是我叫住了小威先暂时别给这位女士进行挂失。我转了过去对这位受害者说到:“不好意思我们不能帮您进行挂失结清,第一汇款的受害者并不止你一人,我们无法确认该账户的资金是否归你所有。第二既然该账户是犯罪份子所开,资金也是由犯罪份子诈骗所得,如果您让李女士办理挂失支取那她不也变成了犯罪份子的同伙吗?存在不当得利的嫌疑吗?”这时这位受害者情绪似乎变的有些激动,从包里掏出了一本律师证和一份派出所备案的受理记录说到:“我自己就是律师,这笔钱就是我汇过去的不需要由法院裁定,去裁定的手续太麻烦而且还需要很多费用,你们挂失结清就行了,如果你们不给我办我就去告你们让媒体曝光你们。”这时后面办业务的客户开始围观也变得有点急躁起来,但我还是耐心的对这位受害者说到:“既然您是一位律师就应该懂的比我还多,您这样一意孤行不是害了这位女士吗?如果您怕资金被犯罪份子取走您可以先办理永久的口头挂失,等案件有了结果我行一定为您优先办理。”没等我说完迎面而来的又是这位受害者的破口大骂。见到做这位受害者的工作不成,我将目标转向了这位李女士,李女士似乎认识到我这样不停的解释是在维护她的权益,她也一下子恍然大悟,连忙将复印好的身份证和挂失单收了回去进行了撕毁。对我说到:“你说的对,我知道你一直站在我的立场为我考虑,我知道该怎么做了,我们的问题还是得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才行,不能一味的图个简便。”看到李女士的恍然大悟我沉重的心这才放了下来。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单从客户提供的资料按照制度来办理这笔业务一定没有问题,但是如果不考虑到事情的实际性质,那我们将面对的可能是后续其他受害者的追索与李女士的案件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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