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9月29日建行开通了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自缴系统以来,长沙芙蓉南路支行严格按照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及省行的要求,做好柜面自缴业务。近期省行又下发了“关于2013年长沙市本级物业维修资金自缴系统运行情况的通报”,该行按照通报的精神要求持续开展该业务的培训工作。
一、规范柜面操作。该行对《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缴款柜面操作手册》进行二次培训,强调柜面人员一定要按照自缴业务的操作流程规范操作,要求网点的柜员、大堂经理、个人业务顾问等岗位人员熟练操作。
二、严格控制差错。该行对全行柜面物业维修资金缴款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重点培训。强调柜面严格按照系统操作,保证各要素录入的准确,正确打印缴款凭证。票据上交环节确保上缴联次正确、上缴清单符合要求、清交信封传递规范等,并将差错情况定期通报,纳入支行营运工作考核范围。
三、加强柜面督导。该行指定业务主管专人负责物业维修资金缴款业务的柜面指导及客户答疑,客户体验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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