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行湖南省分行纪检监察特派员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建行长沙铁银支行加强纪检特派员管理工作。
一是成立考核实施小组。支行成立由主管行领导、纪检监察部和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考核实施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是全面加强日常工作的考核。特派员就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述职,日常工作考核包括特派员职责的履行情况、每月重点督办事项落实情况以及受派行的双基及案防工作开展情况。
三是做好民主测评。支行考核实施小组根据省行要求制定民主测评方案,确定民主测评由支行主管行领导、支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以及受派单位主要负责人、委派营业主管、员工代表等作为有权测评人,按照一定权重,对特派员尽职表现、工作实绩、工作负荷和创新能力等进行民主测评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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