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授信审批工作效能,强化授信审批服务意识,更好地支持基层行做好信贷营销工作,工行湖南分行针对授信审批实行垂直集中管理以来业务沟通交流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采取相应措施规范信贷审查审批过程中业务沟通管理。 明确沟通范围。信贷审查审批过程中的业务沟通首先由授信审批部的审查审批人员根据审查审批需要主动发起,业务申报行原则上只需对需要紧急处理的业务、超出服务时限的业务向主审查人发出提示、咨询或催办等业务沟通信息。 明确沟通方式。授信审批部门与业务申报行的业务沟通主要通过统一通信平台、电话、短信、NOTES邮件、函件、公文进行,基层行原则上不得到授信审批部门办公场地现场当面沟通。坚决杜绝客户直接到办公场地现场沟通。 明确沟通程序。对复杂疑难业务确需进行现场沟通交流的,业务申报行可先与授信审批部相关业务人员联系,并说明具体沟通事项、来人数量,然后在约定的时间到授信审批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沟通。未经批准,审查审批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基层行来办公场地进行现场沟通交流。沟通结束后,基层行人员应及时离开授信审批部办公场地,以免延误正常的业务审查审批工作。 注重沟通效果。业务沟通必须有申报行的经办人员或熟悉业务情况的人员参加,交流要简明扼要、直奔主题,并设立业务沟通交流登记簿,由参加沟通的审查审批人员将业务沟通交流的基本情况进行记录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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