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社会资金流动性日益紧缩的大形势下,企业营运资金特别是小企业的资金周转可能发生的风险增大。抵押物作为保障银行融资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当前这一特定环境下尤其重要。为此,工行湖南娄底分行采取五项措施,严格规范抵押物的合规性、合法性、流动性和足额性管理,加强抵押物贷后管理,切实防范信贷风险。
一、规范抵押物的合规性、合法性管理。企业提供给银行融资抵押的抵押物必须是抵押人完全拥有合法产权或所有权的资产,不得存有任何瑕疵。由客户经理、经办行主管行长或行长对其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其合规合法性由市分行法律事务负责确认。
二、规范抵押物的流动性与价值足额性管理。抵押人有多个抵押物的情况下,客户经理必须考虑抵押物的流动性和价值足额性,选择抵押人最优质、易变现的押品作为该行抵押物的首选,严禁客户经理将抵押人优质资产让渡他行抵押行为。同时抵押物的折扣率要求覆盖包括借款期限内的利息。
三、规范评估方法及参数选择的合理性。押品估算必须选用针对本押品特性最适宜的两种(含)以上的方法进行测算,其中一种方法必须为成本法。不同方法测算结果的偏差度控制在25%以内,最终结果可采用算术平均值;对于偏差度在25%-35%的,须采用加权平均值确定最终结果;对于超过35%的须重新选用方法进行估算。参数选取必须遵循权威性、真实性、时效性和可比性的原则,严禁摸脑袋和弄虚作假。
四、规范现场勘查工作真实性。现场勘查是客观公正评估房地产类押品价值的关键环节,以掌握评估对象的实体状况和市场情况,找出可能影响评估结果、产生评估风险的特殊事项。该行要求调查人及测算人必须对抵押物进行现场勘查,并做好勘查记录,同时押品调查人必须与抵押物合影,经办行对抵押物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全责。如因资料的合规性和完整性等问题而不能及时审查通过,其责任由经办行自负。
五、切实加强抵押物贷后管理。一是要求管户客户经理须按规定间隔期对抵押物进行现场查看,及时掌握押品产权、价值和数量可能发生变化的相关因素及问题,特别对存货质押的抵押物(如煤炭等),客户经理必须切实担负起及时现场查看的职责。如果押品发生不利于该行融资安全变化时,客户经理须及时向其主管行领导及上级行报告,同时果断采取有利于确保该行融资安全的一切有效措施。二是客户经理必须按押品重评周期规定做好抵押物的重评工作,对没有融资余额且该押品以后不再使用的情形,客户经理须按时在CM2002信贷台帐系统中进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