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收单业务是信用卡中间业务收入稳步增长的重要发展支柱,因而成为各大商业银行争取的一个市场。前期,大部分个体工商户由于受限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无法开立对公帐户,直接影响我行市场开拓。近日,人民银行下发了《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办法规定:“特约商户为个体工商户和(网上)自然人的,可使用其同名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作为收单银行结算账户”,这表明,个体工商户和(网上)自然人可以不再开立对公帐户,即可成为我行特约商户,解决了制约我行商户发展的瓶颈。泰安分行抓住此有力时机,在全行快速部署推进此项工作,截至目前共发展小商户50余户,POS收单业务拓展初见成效。
一、加强重视,积极营销。泰安分行借助人民银行新的管理办法出台的这一契机,积极加强市场营销力度,首先对前期与我行主动联系的个体工商户进行二次营销,宣讲新办法新规定,及时签订受理协议,确保这部分客户不被其他商业银行挖走。二是根据紧紧围绕家居电器、五小类等优质高贡献类商户,依托“娱乐一条街”、“小吃一条街”、“酒吧一条街”等热点消费商圈,进行主动营销,快速抢占当地收单业务市场份额,着力打造具有工行特色的城市一条街银行卡受理环境。充分利用我行系统优势,全面推进POS收单工作,有效提升我行收单业务综合收益。
二、规范发展,稳步推进。根据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个体工商户申请POS作出了进一步的规范:要求提供包括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以及法人的个人结算账户卡,审核通过后,与我行签订《特约商户受理银联卡业务协议书》,即可受理申请,安装设备。规范的操作流程,不但提高了业务处理效率,也为广大的个体工商户拓宽了受理渠道。这不仅为我行快速发展POS收单业务提供了机遇,同时也受到商户的一致好评。该业务的拓展对我行收单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