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初以来,工行湖南怀化分行根据总行相关要求,对涉行安全外包业务管理和业务运营安全风险进行评估,认真总结分析保安公司履约能力、工作质量、人员结构、风险状况等情况,为业务发展营造安全环境。
一、部署开展,系统推进。根据国务院令第56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相关要求,一是认真组织保卫、运行管理、法律事务等部门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和研究《条例》,对照条款与现实,逐条逐款进行分析,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做到心中有数;二是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安全意识教育,通过多形式、多渠道以及覆盖全辖的教育与渗透,培育和提升保安人员对案件防范管理重要性的认知度,警醒力,及时掌握保安公司守押人员及员工思想动态,把可能发生的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三是及时分析研究当地社会治安状况和案件防范形势,及时确定和调整刑事治安事件防范重点;四是加强运钞途中的安全防护和运钞车执行任务过程中停留期间的安全防护,全力保障运钞车辆的安全运行。
二、凝聚责任,强化意识。一是坚决摒弃“一包了之”的认识误区,履行管理责任;二是加强银保沟通,强化日常监督,开展培训演练,排查风险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外包业务安全运行;三是对涉行保安公司资质等级、从业信誉、内部管理、服务能力、队伍稳定等方面进行准确评估,把控好源头性风险;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条例》各类应急预案,确保预案不留死角。
三、明确责任,排查风险。一是针对在守押社会化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深入的调查与研究,查找工作中暴露出的不足与可能出现的风险点;二是切实“做好自己的事,管好自己的人”。依据《条例》和双方《合同》,深入、持续、坚持做好对保安服务公司的监督管理;三是确保保安公司守押人员以及营业大厅保安员绷紧安全防范这根弦,自觉遵守守押操作规程和严格上岗着装等安全管理制度,以应对突发情况,确保安全,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
四、及时研究,化解隐患。一是调整和完善应对措施与法律手续,防范一切风险,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日志,对每天的工作情况做好记录;三是加强对涉行安保职责分解、责任制落实和制度宣贯学习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并定期召开协调工作联系会议,及时掌握守押情况及时通报守押实施过程中的突发情况,及时协调守押工作,确保监管机制人员的落实。(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