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商品融资业务管理,有效防控融资风险,工行湖南娄底分行根据上级行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信贷管理规定,加强贷款日常风险监测,完善贷后管理措施,切实防范贷款风险。
一、规范商品融资业务操作。在办理商品融资业务过程中,严格执行总行商品融资业务管理规定,融资范围为企业经营规模在原基础上扩大的临时性、季节性资金需求,借款人必须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借款用途为借款人采购合同项下的商品或原材料,杜绝将商品融资使用长期化和将商品融资业务作为企业融资平台的业务发生。
二、加强贷款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双人贷前调查原则,客户经理深入企业调查了解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掌握借款企业及关联企业的相关情况,了解企业及股东的信用状况,认真核查质物的数量、质量及所有权属资料情况,确保质押物品合法、足值、有效。经过调查了解,综合分析企业的还款能力及第一还款来源是否有充足保证。
三、切实加强贷后管理。商品融资发放后,客户经理及相关管理人员定期对质物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检查化验,做好对质物价格的查询和警界线、处置线的监控调整,密切保持与监管公司的信息交流沟通,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对检查、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将检查情况及时录入信贷管理系统,落实贷后管理要求,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采取风险防控措施。
四、前移风险防控关口,加强融资风险控制。充分利用预警管理功能、资金流向监控管理功能,按月开展非现场监测,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对监测检查发现的风险客户,及时下发预警和整改通知,督促客户经理对监测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整改,做好风险处置工作。加大风险排查力度,该行主管行长经常带领相关部门人员深入融资企业进行核查走访,通过多渠道深入调查了解客户深层次的经营问题,对出现逾期欠息、连续亏损、主要指标恶化的企业和销货款回笼少、往来资金进出异常、参与民间融资、存在过度融资等风险迹象的企业进行全面的风险排查,摸清底子,制定清收退出方案,提前采取风险控制和化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