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工行宿迁分行努力克服经济下行、潜在信用风险陆续显现等多种不利因素影响,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信贷风险防控,保障信贷资产稳健发展。截至三季度,各项不良贷款率控制在0.29%以内,有效保障和提升了信贷资产质量。
一、加强系统监测分析提升预警能力。在做好小企业风险提示,非现场检查检查等日常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贷款到期提示和逾期贷款利息催收工作;月初即将当月到期贷款明细清单下发各行部,提示相关信贷人员关注贷款企业帐户存款信息,保证到期贷款帐户有足额还款来源;对逾期贷款和欠息单位,及时下发信贷风险提示书,发出预警信息,要求相关人员查明原因,落实还贷还息来源,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运营。
二、切实强化潜在风险贷款识别工作。为进一步提高贷款风险识别能力,根据上级行管理要求,宿迁分行责成信贷管理部加强对各行(部)贷款风险识别率的考核,严肃追究潜在风险贷款管理范围外的贷款劣变责任,对于在潜在风险贷款名单外劣变的客户,支行行长除需到省分行专题汇报贷款劣变原因、未能提前识别风险的情况、清收处置计划等相关情况外,市分行在不良贷款责任评议时将按贷后管理不到位进行责任认定和处罚。
三、注重新增欠息逾期贷款压降工作。为强化新增欠息、逾期贷款清收管理工作,按照省行领导在下半年信贷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求,自今年8月开始,凡当月新增欠息的管户信贷员和支行行长须到省分行现场汇报;至汇报日前一日欠息仍未清收完毕的客户经理将给予违规积分6分处罚,超过3户的必须下岗清收。对一家支行出现多笔欠息的,将对支行行长进行问责处理。完成欠息清收的,应向省分行提交相关凭证,经省分行确认后可免于处罚,并不再参加当月新增欠息贷款情况汇报会。
四、严肃信贷纪律实施责任追究制度。一是对正常、关注类贷款出现欠息或逾期、潜在风险贷款名单外劣变的不良贷款,对管户信贷员、科长及分管行长等责任人实施扣分、罚款等责任追究。二是对企业出现突发事件、法人代表出现重大变故的或其他影响我行信贷资金安全事项的,如突然死亡、失踪逃逸、涉及诉讼刑事犯罪等,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向市分行及时报告相关情况,凡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告、贷款出现逾期或欠息的,市分行将对客户经理、科长、分管行长等按照相关管理办法严肃追究一系列责任。三是保质保量完成各类材料报送工作。严格各类核查、监测、统计分析报告质量与时间要求。各项核查、报表、调查、统计、分析材料等需按时按质上报。市分行根据上报的时间、质量来确定分值纳入季度综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