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4日,一位名为郑春生的客户来到建行永州市新田支行新华路分理处要求办理一张储蓄卡并签约全套电子产品,个人业务顾问肖艳为他办理了开卡和签约业务。开户申请书上填写的手机号码为13162729121,是一个外地手机号码,客户手中持有两个手机,柜员于是询问客户是否把装有该号码的手机带来,以便网银和手机银行激活时使用。客户称装了此号码的手机放在家里了,没带过来,手中的这两个手机使用的是本地号码。柜员思考再三,要求客户修改电子银行预留的手机号码,改用手中的号码再签约。客户坚决不同意修改,说要打电话问问“银行经理”才能决定。柜员告知客户如果不把号码改过来网银就用不了,客户无奈之下同意修改号码,并从外地卡中转入了4000元至新卡。
隔了近半小时后,客户又再次来到新华路分理处要求修改电子银行预留号码,客户说他已打电话问“银行经理”了,必须填写之前预留的号码,否则业务就办不了。柜员听着觉得可疑,客户自己签约网银为什么一定要听“银行经理”的呢,于是询问客户办理网银的目的是要做什么?是谁要求他来签约的?会不会被人骗了?经柜员再三的询问,客户郑春生这才道出缘由:前几天有一个自称某银行的经理打电话给他,向他介绍小额低息贷款,只要交4000元做抵押,就可以贷款10万元,一年后还款,还款后可以再退2000元,利息也就只要2000元了,这种贷款是专门针对下岗工人和回乡创业人员发放的。听到这样说郑春生心动了,10万元用一年只要2000元利息,正好自己也缺钱,于是就听从了这位“银行客户经理”的指导,开始传真身份证、开卡、签约等一系列流程。柜员听到客户所说的缘由后立即判断这是一起诈骗案,劝客户先了解清楚。客户将信将疑的再次拨打那位经理的电话,为了弄清楚事实真相,柜员用电话免提功能以客户郑春生女儿的身份向“银行经理”询问相关事宜,那位“银行经理”面对柜员如此多专业的问题无从作答,迅速挂断电话,再次拨打时电话已关机。此时客户才完全相信这是个骗局,幸运的是资金没有受到损失。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犯罪分子诈骗手段也变得五花八门,柜员在办理电子银行签约时一定要把握几个风险点:
1. 签约电子产品一定要核实是否为本人办理。
2. 签约时使用的手机号码一定要为本人的电话号码,签约前须通过现场拨打电话核实。
3. 签约时要遵从客户本人的意愿,对于年纪稍大主动要求签约电子产品的,签约前应主动询问客户签约的目的。
4. 签约后要提醒客户保管好自己的账户及密码,不要向陌生人提供账户信息,避免在网吧等公共场所使用网银等电子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