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了摸清员工参与民间融资活动的情况,及时防范相关风险,建行怀化市分行下发了《关于做好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民间融资活动专项排查的通知》(建怀函〔2013〕80号),于5月份认真组织开展了员工参与民间融资活动专项排查。
本次排查以落实省行“双基”管理长效机制为指引,以总行、省行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为依据,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一)是否直接组织、参与民间借贷或集资活动;(二)是否介绍机构或个人参与高利贷或向机构、个人发放高利贷;(三)是否自办或参与经营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的,以及与这些机构存在资金往来;(四)是否利用银行员工身份,在银行经营场所进行民间借贷、违规担保和集资活动;(五)是否利用银行名义或利用银行员工身份私自代客投资理财;(六)是否利用银行员工或银行客户的个人账户为他人过渡资金,以及借用银行客户的个人账户为银行员工过渡资金;(七)是否向民间借贷资金提供担保;(八)是否向个人或变相向个人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九)是否存在参与民间融资活动的其他形式。
在排查的方法上,市分行采取员工自查、互查、谈话、家访、支行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查的形式开展,确保此次排查的全面性和真实性。市分行全部在岗员工参加了此次排查,排查率为100%。
从这次排查情况来看,暂时未发现员工存在上述参与民间融资活动的方式,但这次排查活动意义重大:
一是通过此次排查,广大员工进一步认识到参与民间融资活动对个人、对家庭、对建行存在的巨大危害,固定了员工自觉抵制参与民间融资的决心。
二是警示全行员工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规章制度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办事,自觉遵守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准则,树立崇高的职业道德。
三是引起全行上下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加强全行员工的思想教育,在员工心理敲了一次警钟,为今后进一步加强防范非法融资集资活动、消除风险隐患、提高案件防控能力、落实“双基”管理长效机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