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年轻男子持一张湖南长沙,名为“陈某”的身份证来到建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本部柜台,要求为其办理一张银联储蓄卡。当班柜员仔细核对身份证时发现颜色和字体有些奇怪,用身份证鉴别仪也无法读取信息,客户解释说可能是和手机放一起消磁的原因。柜员认真辨别后,拒绝办理此项业务,并准备报警,该男子见状立即离开。结合最近各地发生多起冒用他人身份证开立存款账户,建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进一步加强网点开户和电子银行签约风险管理。
一、重视防范开立账户和电子银行签约业务风险。 该部要求柜员在办理业务时,除审核客户提供的材料外,要加强对客户身份信息的核实:对于客户身份证件是身份证的,必须进行联网核查;对于配备二代身份证鉴别仪的网点,柜员可追加使用二代身份证鉴别仪判别客户所持证件的真伪,确保客户身份的真实性。柜员要加强客户风险提示,控制交易限额,规范业务操作流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风险可控。
二、切实注意开立账户和电子银行签约业务合规性。 银行柜面人员必须在源头布好防线。在处理业务过程中须警惕:冒用客户名义,办理账户开立和电子银行签约。客户申请电子银行业务时,必须本人亲自办理,不得受理客户代理他人签约电子银行业务。银行职员更不得私自留存个人客户网银证书或安全产品;违反规定保管、传递电子银行安全产品;甚至骗取客户的重要信息(如登录密码、交易密码等),登录、操作电子银行或泄漏给他人。
三、加强开立账户和电子银行签约业务风险管控。 对于发生的问题,须快速处理,尽快做好客户安抚工作,认真做好客户纠纷和解。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切实防范电子银行业务操作风险,加强电子银行关键业务环节的风险管控,完善制度,严密流程,明确电子银行业务的禁止性规定,让风险控制、按章合规操作的工作理念深入人心。切实把电子银行操作风险防范的各项工作做得更细致、更扎实,不留死角,确保业务安全平稳运营。扎实做好案件防控工作,做到思想上再重视、措施上再细化、责任上再明确、工作上再深入,并且加强舆情监测,防范声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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