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晨会,建行长治分行故县支行组织学习了现金柜员操作风险提示。主要问题为,现金柜员向普通柜员调拨现金,调入柜员确认打印出调拨单并办理一笔业务后将调拨单交现金柜员领取调拨现金。日终普通柜员向现金柜员交包时,自己签字交包,无人接收。日始,柜员领取款包及印章包后未及时在交接登记簿上签字确认。日终现金业务主管核查现金柜员尾箱时,现金柜员未全程在场或处理自己业务未陪同清点。日终,现金业务主管清点现金柜员尾箱时,未抽把复点或未清点重要单证。办理授权业务时,授权人员未审核凭证及相关资料即进行授权。该行要求现金柜员一定要规范操作。一、 调入柜员应在收到现金后再确认打印调拨单并双方签章确认。二、普通柜员与现金柜员交接款包,必须当面接收并签字确认。三、普通柜员向现金柜员请领款包,必须由普通柜员及时在交接登记簿上签字确认。四、业务主管日终为现金柜员核查尾箱现金并封包时,现金柜员必须陪同并在业务主管清点完毕后,双人将现金封入款箱。五、在现金柜员完成尾箱全部现金清点并与系统核对相符后,由现金业务主管与现金柜员双人对整捆整把的现金“卡把”并“抽把”复点;外币不成把零散现金逐张清点;人民币零散现金不再逐张清点;贵金属需现金业务主管逐块(枚)复点。六、对授权业务进行授权前,必须对业务的相关要素进行认真审核后进行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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