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长沙湘江支行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契机,在全行上下大力开展作风建设活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总行、省行党委关于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若干意见的重要精神。近日,该行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切实加强干部员工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增强全员履职履责意识,为各项业务提速有效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和有力的保障。
一是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有效推动全行作风建设。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要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以身作责、率先垂范、身先士卒,敢于担当和付出,切实贯彻落实省行的各项政策,真抓实干,强化执行;加强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分管业务行领导每周不少于三分之二的工作日时间下基层督导调研或走访客户、非分管业务行领导每周不少于三分之一工作日时间下基层督导调研,多听取基层意见,加强工作督办,注重指导工作,做好沟通协调,帮助基层解决困难。
二是严格制度执行,全面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以制度为落脚点,结合实际,梳理、完善、制定作风建设相关管理制度,如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员工请休假管理办法、行领导节假日网点巡查制度、首问责任制等,切实严格执行,为支行作风建设、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约束保障。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培训,转变思想观念,努力提高执行力。以学习教育为切入点,把培训工作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工作,超前谋划、及时跟进、主动作为,不断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提高责任心,打造竞争力团队。
四是强化措施,切实加强检查督导,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效。对规章制度执行的督导,由制度执行条线部门通过定期查阅会议记录、员工访谈、督办意见反馈等方式进行检查、督办、指导;会议工作的安排督办。行务会、行长办公会和党委会上的工作安排由办公室督办,条线部门具体落实并反馈落实情况;条线专题会议上的工作安排由条线部门进行具体落实和督办。
五是做好考核评价。支行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部对各单位作风建设的执行情况将按季进行检查和测评,检查情况在支行网页进行公布后,由测评人根据检查情况对被测评对象进行测评,测评以态度是否端正、观念是否转变、执行力是否提高、责任意识是否加强四方面进行。对各单位最终测评结果,及时在支行网页通报,对违反规定的报支行党委追责并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