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日,星期五,建行郴州桂东支行网点大堂像往常一样人来人往。临近下班时间,一名男子持湖南省湘阴县籍身份证及开户申请书办理开卡业务,个人业务顾问唐睿鹏仔细查看开户申请书及身份证。交流中得知该名男子需开通电子银行业务,柜员唐睿鹏及时联网核查该身份证件与系统显示信息一致,但身份证上的相片与持证人有些出入,故与该男子简短问询后认为该身份证并非该男子的身份证。柜员立即向大堂经理请求核实,就在柜员与大堂经理使用桂东方言交流时,该男子居然也使用起桂东方言回答,立即“自露马脚”,营业主管与大堂沟通后断定其实冒名开户当即拨打110报警。此男子见事情不妙,借急于“方便”之机弃证逃跑。
此次冒名开户行为正是建湘函(2012)579号转发长银办(2012)289号文件中描述的案情,不法分子专门从事欺诈或为犯罪分子代为开户,开户后在网上进行非法买卖银行卡或网银盾等,其作案手段及威害社会非常严重。该行严格按照《转发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防范欺诈开卡洗钱风险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加强客户身份识别、认真核对客户身份证件和照片、加强对个人代理人办理银行卡业务的管理,从而成功堵截了该起冒名开户事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办欺诈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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