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担保公司管理,防范融资性担保机构的信用风险,工商银行抚州分行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管理,以确保融资担保贷款质量平稳运行。
一是严格执行总行相关管理文件及制度。遵循《融资性担保机构信用风险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合作管理的通知》管理规定,未经准入及核准授信方案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一律停止新办理融资担保业务。对经核定最高授信额度低于其在我行担保余额的融资性担保机构,须将担保余额压缩至最高授信额度以内。
二是高度重视关注担保公司履约情况。实时关注借款人偿债能力和担保公司履行担保代偿义务的落实情况,加强对担保机构业务运行模式、潜存风险的深入研究,增强担保机构担保贷款管理的有效性和前瞻性,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三是要加强担保公司管理。要落实管理责任人,定期检查担保公司担保基金缴存、担保限额控制、贷后管理系统录入、他行融资担保、贷款担保质量等情况,如发现担保机构从事非法集资或高利贷等行为,要按照重大事项报告的有关要求及时上报省行。
四是要加大担保公司非现场监测力度。发挥非现场监测功能,及时掌握客户贷款到期动态,及时监测客户贷款本息违约情况,建立到期贷款日预报、日监测制度,建立违约客户本息日监测制度,早预防、早清收,有效防范贷款风险。
五是加强担保公司现场监督检查工作。1、不定期地对担保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股东变化情况、担保责任余额等进行检查。2、对担保公司缴纳的担保基金逐笔跟踪落实,专户存储、专户管理;逐户跟踪客户还贷资金来源,且严密监控担保公司的动态。3、对存量担保融资组织全面的分析排查,对违约次数2次以上或已进入“关注”类贷款,要重点“关注”,确保到期收回。
六是加强违约贷款处置工作。1、对不具备担保能力,严重影响第二还款来源安全的贷款,一户一策,及时采取提前收回部分贷款。2、对每户担保公司具体情况制定出风险保全措施。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潜在风险问题,快速核实并采取措施,对存在实质性风险并影响贷款收回的,立即通过法律手段处理。3、对新增违约贷款,要与担保机构加强合作,加大对借款人的催收,认真落实第一还款来源,坚持担保公司垫付和借款人直接催收双向进行。对发生的违约及不良贷款,逐户制定清收方案,逐户落实清收处置责任人,确保工作到位,责任到位。
七是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各行前、中、后台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工作协调与配合。对企业发生重大经营变化应发现未发现、或不及时汇报的,对违规担保或因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新增违约或不良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