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个人贷款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防范商品交易市场内个人经营贷款的风险,工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对商品交易市场内的个人经营贷款和联保方式发放的个人经营贷款将采取总额管理和比例管理,同时规范管理规定和要求。具体措施如下:
一、实行总额管理。为防止市场内客户过度融资,营业部规范各支行的营销拓展行为,防范恶意竞争,确保商品交易市场的个人贷款业务健康稳定发展。营业部将根据各商品交易交易规模、客户数量、市场经营品种、以及已拓展的客户的风险状况,对商品交易市场内拓展的个人经营贷款,将适时采取市场总额控制管理,并通过贷前核准环节加以管控。
二、实行比例管理。该行要求其各支行防止由于人手不足,造成因贷后管理缺失,维护不到位,导致的风险发生。适度控制联保贷款的发放比例,严格掌握联保方式个人经营贷款的发放条件,加大抵押方式个人经营贷款的发放比重,同时要求各支行发放的联保方式的个人经营贷月末余额不得超过本支行个人经营贷款余额的40%;对已超过规定比例的支行,要求采取压降措施,营业部将按月进行统计监测,对未按要求进行压降的支行,将追究分管支行的管理责任。
三、加强贷后管理。要求其各支行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内发放的个人经营贷款的管理,特别是重点加强对联保方式发放的个人经营贷款的管理,按市场建立手工台帐,落实相关责任人,建立定期回访和沟通制度,及时了解借款人经营动态情况,并进行记录。对发现有对还款产生重大影响的不利因素,立即采取保全措施,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
四、优选联保客户。结合客户资信状况、还款能力、经营连续稳定等状况,优选经营连续、稳定、还款能力强、风险可控的优质客户方发放联保贷款;坚持抵押为主,担保、信用为辅的原则,审慎发放个人联保贷款。
五、加强队伍管理。要求其各支行高度重视对营销人员的管理,选择品行端正、责任心强、业务能力过硬的营销人员发放联保贷款,加强对营销人员的内控教育,要求营销人员坚持双人调查、见客谈话、面签、尽职调查等规章制度,确保贷款资料的真实。有条件的支行要求通过总行中级营销客户经理的营销人员从事联保贷款业务,对尚无具备符合中级客户经理资格营销人员条件的支行,原则上不鼓励其拓展联保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