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娄底新星支行在开展“双基”管理案件专项治理活动中,以实施“双基”管理年为平台,围绕当前5个突出案件风险和重点业务部位,坚持重点整治与综合治理,稳步推进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增强案件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夯实内控基础管理,确保业务合规发展。
一是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为突出抓好重点业务和关键部位案件防控工作,建行娄底新星支行认真组织员工学习《建设银行娄底分行2012年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方案》,对信贷业务、柜面业务、员工是否参与民间借贷行为等关键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和行为排查。支行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安全营运管理员具体负责,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负责的责任落实制度,要求员工做到的,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做到安全防范规定动作做到位,追求安全基础上的有效发展。
二是强化员工教育培训。支行充分利用“晨训”、“晚练”时间开展安全教育讲评,特别是针对案防风险提示、员工从业“禁令”、交易行为管理规定、授信业务禁止性要求等风险点突出的业务,重点提醒员工注重防范哪些风险和怎样防范,明确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做了会有什么后果,必须承担什么责任,引导员工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培养员工树立对自己、对家庭、对同事、对建设银行负责的态度,从而有效提高员工思想和业务素质,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技能,增强员工遵章守纪、按章操作和风险防范意识,营造合规经营氛围。
三是强化检查监督效果。针对重点整治内容和72项具体落实任务,支行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现场管理的职责,通过三个“不放过”强化检查监督效果,切实做好案件专项治理风险排查与重点业务关键风险环节的风险管控。做到检查发现问题不放过,问题责任不追究不放过,问题不整改不放过,从而强化检查工作的严肃性,增强检查工作的震慑力。
四是强化群防群治能力。支行通过建立负责人与员工联系谈心、员工相互提醒等措施,有效提高了高风险业务风险防范能力。针对社会高息集资活动猖獗的严峻形势,支行班子成员采取包干制度,实行一个班子成员联系几位员工,与员工进行交心、谈心,了解员工8小时以外的生活情况,全面掌握员工的思想状况、业余爱好、家庭经济状况,关注身边的同事。在日常工作中,支行要求员工对办理高风险业务进行相互提醒,避免因业务繁忙而忽视风险防范的行为发生,做到风险防范群防群治理、相互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