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界
首 页 | 业界动态 | 银行培训 | 资格认证 | 在线学习 | 政策法规 | 银行理财 | 专家观点 | 品牌中小银行 | 中小企业金融服务
城商行 | 农村金融 | 全国股份制银行 | 外资银行 | 分支行动态 | 贷款通道 | 银行会客厅 | 银企对接 | 企业融资 | 信用查询
信用卡 | 银行股票 | 论文集锦 | 焦点人物 | 机构分析 | 贷款产品 | 媒体视觉 | 行业会议 | 人才市场 | 休闲BANK | 银行社区
搜索: 高级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分支行动态

建行衡阳常宁支行圆满完成2012年上半年对帐工作

时间:2012-08-09 08:57:05  来源:银行界网  供稿单位:建行衡阳常宁支行  作者:杨西华

    8月7日随着最后一份客户对帐单通过特快专递寄达我行,常宁支行圆满完成2012年上半年对帐工作,截至8月7日、我行共回收纸式帐单167户、网银电子帐单44户、核实对帐不符帐户4户、对帐率达100%,特别是网银对帐在发出电子帐单15日内完成与客户的对帐工作。对帐工作贯穿全年始终,特别是半年和年终对帐对帐单数量多、涉及客户面广、客户情况变化快、时间任务紧、对帐工作难度较大,常宁支行积极实施对帐管理和组织工作,依托邮局、加强对帐宣传、强化与客户沟通、严格执行对帐流程,确保客户对帐工作按质、按量完成,有效的防范了会计部位风险。

    一、积极推广单位网银电子对帐。网银电子对帐相对于传统纸式对帐方便快捷、对帐环节少,对帐效率高,客户在帐单日次日即可收到电子帐单,我行积极宣传推广单位网银电子对帐,2012年半年对帐我行仅15日就完成44户网银对帐工作,大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加强宣传、掌握客户信息。我行对公柜员和客户经理日常工作中积极与客户沟通、强化客户对帐意识、宣传我行纸式帐单邮局委托投递方式、使客户接受邮局委托投递方式并自觉对帐;对客户情况发生变化、如:对帐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化;特别是对临时帐户、建筑、施工项目部专用帐户、微小企业帐户情况变化重点关注,及时反馈信息,我行每月定期对对帐系统客户信息进行维护,确保客户生成帐单、确保邮局委托投递对帐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正确、无误。

    三、积极部署、组织实施对帐管理工作。对帐工作宜早不宜迟,为达到对帐工作及时性,我行在帐单生成日起对客户帐单进行分类,分为纸式帐单、网银帐单;外地帐单、本地帐单;难收的帐单、易收的帐单。对不同种类帐单采取不同方式,对网银帐单及时督促客户回签;对外地帐单加强与客户联系落实帐单回收情况;对难收帐单,如流动性较大客户、客户部分印鉴章在外地分管的与客户联系通过特快专递进行帐单回签。按周通报所属网点对帐单回收进度,确保了我行对帐单位顺利回收。

    四、加强与当地邮局协调和配合。因纸式帐单采取邮局委托投递方式,邮局投递是否顺利直接关系我行对帐工作效率,2012年我行多次与邮局分管领导和投递员联系、协调,一是补充、完善客户联系方式;二是联系客户配合邮局投递工作;三是对邮局个别投递员工作不负责引起漏盖印鉴章、错盖印鉴章进行督促、协调,避免二次投递,减少退信现象发生;2012年我行纸式帐单一次投递回签成功率达80%以上,邮局工作的高效大大减轻对帐工作压力。

    银企对账工作作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及时发现问题,防止案件风险的有效手段,我行将做到对帐管理工作常态化管理,切实防范会计部位风险。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央行二季度货币政策执·坚决防止影子银行死灰
·监管层密集发声 金融防·银保监会:当前中小银
·地方金融监管加速构筑·银保监会:超1.8万亿元
·央行将多举措推动应收·央行下调再贷款再贴现

图片新闻

央行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货币政策传导效率明显提高
一季度,人民币各项存款增加
银行保险机构支持实体经济效果显现

热门点击

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情况图
2020年4月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份额

在线调查

2020年您对哪家全国股份制银行服务最满意?
  •  中国农业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
  •  中国银行
  •  交通银行
  •  中国邮储银行
  •  中国光大银行
  •  中信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
  •  兴业银行
  •  招商银行
  •  华夏银行
  •  广东发展银行
  •  平安银行
  •  浦发银行
  •  浙商银行
  •  渤海银行
  •  恒丰银行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 服务内容 | 联系我们 | 加盟合作 | 免责条款 | 招贤纳士

Copyright © 2002-2011, tbank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中联银信(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站法律顾问:北京贝邦律师事务所 姜波

版权所有:银行界 京ICP备10000166号

京公网安备1101140009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