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在辖属营业机构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了有关人员的责任,为有效防范火灾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是明确规定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本机构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职责为:加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的组织领导,组织员工定期进行学习和培训;适时组织员工进行消防演练;检查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时消除本机构火灾隐患;发生火灾时,作为现场指挥员,要沉着冷静,正确指导灭火、疏散、转移和撤离等工作。二是在各机构设置消防安全员,职责为:定期察看消防器材、疏散通道,保证器材完好、通道畅通。三是以物理区域划分消防岗位责任区,明确各区责任人,要求他们平时负责消除本区域火灾隐患;发生火灾时负责扑灭初起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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