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4日,钦州分行与中国移动广西钦州分公司举行银企信息化项目合作暨智能终端销售金融担保购机签约仪式,从2012年5月11日起,双方将联合开展 “预存担保”购买3G手机的存款锁定业务。
“预存担保”购机业务的特点在于中国移动钦州分公司选择工行作为合作银行,委托工行取得参加移动公司优惠购机活动客户的授权后锁定客户一定活期储蓄存款作为保证金的形式,联合开展“预存担保”优惠购买3G手机活动。
为了更好地防范业务风险,客户自愿与移动公司签订《G3手机“合约计划”协议》,参与移动公司“预存担保”优惠购机活动,并与我行签定《“预存担保”购买3G手机委托银行锁定个人银行结算帐户存款协议》,授权我行办理对其存入的指定款项进行锁定、解除锁定、查询等业务,通过办理存款锁定手续作为参加“预存担保”购买3G手机活动的条件。在《“预存担保”购买3G手机委托银行锁定个人银行结算帐户存款协议》约定期限内,客户存入银行的“预存担保”资金不得支取、划转,不得使用该锁定资金任何款项,也不得以锁定资金的任何款项设立信托、再设立担保或设立任何其他第三方权益,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上述锁定资金。
该项业务的开展,一是可以增加发卡量,二是可以增加个人存款,三是可以进一步密切与中国移动钦州分公司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增加对公存款,中国移动钦州分公司则可以发展更多客户,增加业务收入,真正实现了银企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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