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银行业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年”活动精神,落实“八大突出案件风险”专项治理要求,进一步提高营业网点对公柜面内控和案防工作能力,根据《运城分行“八项突出案件风险”专项治理工作实施细则》(建运函〔2011〕329号)要求,近期组织开展了对公柜面操作风险专项检查。
一、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采取营业网点自查和会计结算部突击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我部门在前期检查基础上,加大突击检查力度,重点抽查发现问题较多、基础管理薄弱的营业网点,所辖营业网点检查面100%。
二、检查重点内容
(一)内控制度执行力。对公柜面操作各项规章和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是否存在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的现象。重点抽查了2011年风险提示内容、非现场专项检查疑点核查,以及内外部审计、稽核监测、基层机构关键风险点监控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二)柜面岗位优化配置。重点检查对公柜面岗位职责是否清晰明确;是否按照“岗位权限最少化”的原则配置柜员岗位权限,柜员操作权限是否超出实际岗位职责;是否存在不相容岗位权限混淆设置;柜员岗位职责变动是否及时调整相应操作权限;柜员长期离岗系统操作权限是否锁定;重要岗位柜员是否符合相关任职资格,是否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岗位轮换,交接过程是否在有权人的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是否严密。
(三)柜面现金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重点检查了营业网点(同一时点)尾箱现金及重要空白单证是否账实相符;重要空白凭证领用、保管和使用是否合规,已作废重要空白凭证是否按规定作废、及时销记表外账,是否及时上缴销毁;对公柜面收付业务流程是否按规定操作、授权复核是否流于形式;现金柜员是否定期轮岗,离岗是否交接,现金调拨是否只移交账务不移交实物,现金柜员尾箱日终是否双人清点、双人封箱、加双锁寄库;是否存在代客办理业务、代客户保管重要物品情况;营业网点负责人及有权查库人是否按频率核查现金柜员尾箱内实物。
(四)印章及重要物品管理。重点检查柜员临时离柜是否将现金、重要空白凭证、业务用章等重要物品收妥,是否退(锁)操作界面;营业日终,印章是否专匣上锁后统一入库或保险箱柜保管;作废和不使用的印章是否及时上交;印鉴卡正副卡是否分人保管使用,是否存在印鉴卡随意交由客户、客户经理使用现象;使用“电子验印系统”是否按季检查核对实物印鉴卡(未封存保管部分)与电子印鉴库中的印鉴相符。
(五)对公通兑业务管理。重点检查单位客户办理通兑业务是否签约并使用16位标准支付密码;“支付密码使用协议”中约定支付密码启用日期是否早于通兑业务启用日期;CCBS系统中通兑标志设置是否与签订的通兑协议一致;是否随意修改账户通兑标志。对于已启用支付密码作为支付依据的账户,交易凭证为其他凭证,是否进行脱机核验支付密码并打印认证。
(六)对账管理。重点检查是否与客户签订《对账服务协议》,签订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明确对账方式及对账单回单上所加盖的印章;变更对账方式、对账单回单上所加盖的印章等相关要素,是否重新签订《对账服务协议》;未按期(连续几期或年度对账)收回对账单的账户(特别是重点账户),是否进行后续跟踪、风险排查;是否存在虚假录入对账信息,人为提高对账率现象。
(七)资金结算产品。结算卡重点检查结算卡开卡签约、资料变更时客户提供的申请资料是否完整、真实、合规;对空白结算卡是否按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制卡后与客户交接是否有交接记录,是否存在制卡后代客户保管的情况;电子回单柜重点检查空白IC卡和密码是否妥善保管,是否设置电子回单柜操作岗和电子回单柜主管岗,并明确岗位职责;现金管理系统重点检查客户使用现金管理系统的UK是否有客户签收记录,是否存在客户经理或柜员代保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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