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工行长治漳电支行根据总行下发的《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尽职调查管理办法规定》,把账户尽职调查工作的风险关口前移,尽调中始终坚持“四谨慎”原则,有力的保障了网点的账户安全。
一、对网银支付限额超过规定额度的企业谨慎对待。企业网上银行支付限额是根据企业日常需求和申请经过我行审批通过的一项重要指标,根据人民银行结算要求和“反洗钱”规定,凡是申请超过支付限额的企业,一律实行加强型尽职调查,仔细测算企业需求是否合理,经营是否正常,明确规定上门尽职调查的客户经理是企业开立账户“反洗钱、防诈骗”的第一责任人,以此严格防范金融风险的形成。
二、对注册地址信息与营业执照有出入的企业谨慎核实。《办法》规定,尽职调查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对调查事项进行充分有效的核实,确保尽职调查工作能够有效防范各类业务风险,在尽职调查客户具体的主要办公或经营地址时要格外慎重,要求尽调人员要前往客户办公或经营地址实地调查,查看办公场所、人员分布、经营设施等情况,确认实际地址与申请资料填写的地址是否一致,凡是不符合注册地址的企业,一定要进行加强型尽调,防止犯罪分子利用虚假地址信息注册公司,从而实现诈骗、洗钱等一系列犯罪活动。
三、对经营状态不正常业务意愿不明朗的企业谨慎核验。按照《办法》要求,凡是经营状态不正常或业务意愿不明朗的企业和申请开户的客户,一定要依据审慎原则,必要时可向市场监督管理、税务、公安等部门及其他合法渠道查询核验 并且要坚持上门现场核实信息,对于确有疑点的,应要求客户补充具备相关性、可信性的辅助证明材料。如客户未能提供合适辅助证明材料,应拒绝为其提供开户等金融服务。
四、对证明文件不完整要素不全签章不准的企业谨慎纠正。漳电支行长要求尽调人员在尽调过程中审查证明文件内容要仔细完整、要素要齐全、要签章准确,并要与相互关联的证明资料相比对。对于确有疑点的,要求客户提供翔实的证明材料,对于发现风险高和弄虚作假的企业要进行严肃批评,并拒绝为其提供服务,做到宁缺勿滥,一定要确保尽调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