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长沙中大支行网点召开了月度合规案防例会,由河西支行内控合规部经理宣讲案例,组织学习了多个不同类型的非职务犯罪案例。
“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这是在电视上经常可以看到的温馨提示。“莫与人抢道,别跟车赛跑, 赶路不差这几秒”、“超员超速害人害己,遵章守法皆大欢喜”。这样一串串有关交通安全的宣传标语,经常出现在报刊最显眼的版位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每天媒体也对交通安全方面的内容作报道首先从违法成本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的最新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 1至 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 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 且 5 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10 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时刻敲响安全的警钟。
做为一名共产党员,应该自觉学文件、学规矩、讲规矩、懂规矩。对法律法规党纪行规应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通过案例,让自己充分认识到因一时放松自己而导致的案件,不仅会以触犯刑律为代价,而且还会受到经济处罚,更会将自己的诚信价值清零,其犯案成本是多么的巨大!
结合案例,把自己摆进去,一日三省吾身。反思自己的工作习惯、生活习惯,有没有在不经意间违反了制度和规定。要明白自己的定位,反思自己是否做到了尽职尽责,提高自己的对工作、对生活、对社会、对家庭、对同事的责任心,增强自己的责任感。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我是建行人”的自觉。做为建行的员工,我们的一言一行,不仅仅是代表自己,也代表了建行的形象。这就更要求我们时时刻刻必须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廉洁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