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客户到工行保定高碑店支行营业室办理死亡继承。其父死亡,由其母亲、姐姐及客户本人共三人继承遗产。客户母亲因患脑部疾病,无意识,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者,公证书中已表明此情况并指定客户为其母监护人。
接到此业务后,网点负责人立即意识到该情况复杂,先请客户到洽谈室休息,随后同业务骨干查看公证书。网点负责人详细按照《民法典》等法律文件向客户解释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判定及监护人指定的法律规定后,取得客户认可。经多方研讨,该行最终决定启用“特事特办”渠道进行请示处理。经与分行个金部以及法务、运管等部门请示沟通后,最终成功为客户办理继承事项。业务办理完成后,客户激动地说:太感谢你们了,你们工行真是为老百姓服务的好银行!”
该行表示今后会继续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灵活运用“特事特办”处理办法,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争做人民满意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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