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了《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有关工作的通知》,为抓好贯彻执行,建行湖南省分行提出了五点要求,湘江支行严格落实,避免监管风险。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要求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金融秩序。
二是深化治理,抓好各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相关工作。要加强信贷管理,严控信贷资金流向;要规范第三方业务合作,健全准入退出管理机制;要加强催收业务管理,严禁非法催收;要积极开展重点风险领域乱象和非法放贷整治,加强非法集资、“套路贷”及“校园贷”监测预警;要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积极做好员工管理、合规文化建设、宣传引导等工作;要健全防风险反欺诈工作机制,及时识别处置各类欺诈风险。
三是加强协作,积极支持政法机关打击涉黑涉恶犯罪。要继续完善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和案件移送、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及时筛查、甄别并按要求移送案件线索;要积极支持当地政法机关、扫黑办开展工作,协助查办涉黑涉恶案件,持续做好涉案信息管理;要认真落实当地政法机关、扫黑办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开展督导工作。
四是强化监督,建立健全表彰激励和考核评价机制。要建立健全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表彰激励和考核评价机制,对工作表现突出的机构和个人进行表彰,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机构和个人以及政法机关、监管部门督导问题较多的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对相关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责;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是及时总结,按规定报告扫黑除恶工作相关情况。应分别于每年6月20日、12月20日前,将本单位半年(全年)扫黑除恶工作情况、典型案例、涉黑涉恶线索数量及处理情况、配合属地有关单位督导工作情况、“三书一函”办理等情况正式行文报送总行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中排查出的涉黑涉恶线索和从当地政法机关、扫黑办、监管部门获取的涉黑涉恶案件要及时报告总行。